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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「98年度無檳職場標竿學習計畫」專案

◎選拔頒獎暨工作坊 : 北區中區南區東區'

標竿無檳職場選拔結果 得獎名單

標竿無檳職場選拔辦法

◎活動主旨:
期待藉由標竿無檳職場的選拔,遴選出績優無檳職場並提供給各縣市衛生局 觀摩、學習及經驗分享,以提升推動無檳職場之成效。

主辦單位: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

執行單位:財團法人防癌教育基金會

參加資格:由97年參與無檳榔職場推動之縣市衛生局自營造之職場中擇優推薦選拔,每縣市衛生局可推薦1職場

活動分組:共23個縣市參賽,分組方式如下

  1. 第一組:台北市、基隆市、高雄市、新竹市、台中市、嘉義市、台南市。
  2. 第二組:台北縣、桃園縣、新竹縣、苗栗縣、台中縣、彰化縣、台南縣、高雄縣、宜蘭縣
  3. 第三組:南投縣、雲林縣、嘉義縣、屏東縣、台東縣、花蓮縣、澎湖縣。

標竿無檳職場選拔結果

◎報名方式:

§由各縣市衛生局推薦,並填寫推薦表(推薦表請參見附件一)可於財團法人防癌教育基金會網站下載、E-mail或來電索取推薦表。收件日期及方式:7月24日前將推薦表及相關佐證資料郵寄或E-mail至財團法人防癌教育基金會。

以郵戳及系統時間為主,逾期不受理)聯絡資訊:
網址:http://www.caprevention.org.twE-mail:cindypai@caprevention.org.tw'
地址:25170台北縣淡水鎮中正東路二段29-2號30樓
'電話:(02)2809-9595*25

評分方式:分為二部分,初審(書面與佐證資料)20%、複審(實地訪查)80%。

評審辦法:
每組由3位評審委員分別進行初審與複審之評分。
初審:根據推薦表與佐證資料進行書面資料評分。
複審:進行實地訪視與評分,訪查評分內容含職場接待人員表現與反應、實地訪查。
評分標準及配分:

評審項目

評審標準

配分

權重

評分

一、初審:推薦表及相關佐證資料評分(20%)

 

 

20

 

1.推薦表

推薦表內容之完整性

10

 

2.佐證資料

佐證資料之完整性

10

 

二、複審:實地訪查之評分(80%)

 

 

80

 

1.現場人員表現與反應

報告內容完整性與應答表現

10

 

2.訪查

具體推動過程、成果與特色

70

 

合計

100

 

獎勵辦法:

各縣市衛生局推薦參與選拔之無檳職場,每職場頒發「參與無檳職場選拔」鼓勵獎狀乙紙,以茲鼓勵。
另3組各評選出前三名,頒發「卓越獎」、「創新獎」、「績優獎」獎狀及獎金。
卓越獎-頒發獎金新台幣10,000元等值獎品及獎狀乙紙。創新獎-頒發獎金新台幣8,000元等值獎品及獎狀乙紙。績優獎-頒發獎金新台幣5,000元等值獎品及獎狀乙紙。

頒獎:

其他:

活動疑問請電洽:財團法人防癌教育基金會(02)2809-9595轉25(白小姐)。

推薦表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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