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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抗癌的Q&A

 

若得了口腔癌,該如何知道是第幾期?

口腔癌的臨床分期除了靠視診、觸診外,有時需要藉助電腦斷層或核磁共振檢查才得以完整。口腔癌的分期腫瘤的大小、頸部淋巴轉移與否、是否有遠端轉移來判斷。在1997年美國癌症聯合委員會(AJCC),將口腔癌的分期定為零期到第四期。

→零 期:又稱原位癌,病變只侷限在口腔黏膜上皮內。

→第一期:病灶小於或等於2公分,沒有頸部淋巴結的轉移。


→第二期:病灶大於2公分,但不超過4公分,也沒有頸部淋巴結轉移。

→第三期:病灶大於4公分,或在病灶的同側頸部有一個轉移的淋巴結,但這個淋巴結不超過3公分。

→第四期:以下任何一種情形都算是第四期:


1. 病灶己侵犯鄰近的組織(如:穿過骨外層,深入深層肌肉、上頷竇、皮膚等)。
2. 頸部淋巴結轉移的數目超過1個(不論是在原發病灶的同側、對側或兩側都有),或是淋巴結己超過3公分。
3. 己發生遠端轉移:口腔癌容易轉移到肺、肝及骨頭等部位,需特別注意。

摘錄自:http://eva123lee.myweb.hinet.net/word/06.htm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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